全台開班、考試合格率高
立案主管機關:交通部 核准文號:交航字第0970015776號
證照特色
- 考取遊艇/動力小船駕照,取得國內開船資格
- 一次擁有營業用動力小船及二等遊艇駕駛執照
- 可駕駛總噸位未滿20噸之動力船隻
- 可駕駛全長未滿二十四公尺之遊艇
- 適航水域限於距岸30海浬以內
- 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,可從事客貨運送而受報酬
報名資格
- 年滿18歲,未滿六十五歲
- 無重大刑事前科(如槍砲彈藥、毒品走私等),經判刑6個月以上確定者
- 符合動力小船駕駛體格檢查合格者
依不同國籍,有三種身分:
(1)具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,應檢附國民身分證、僑民居留證或有效之護照正本(驗後發還)及影本。
(2)外國人、大陸地區人民或台灣地無戶籍之國民,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正本(驗後發還)及影本。
(3)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正本(驗後發還)及影本。
報名方式
1.先填寫報名資料 (下方表單)
2.請於填表後,7天內完成繳費
- ATM/匯款繳費:中國信託(822):381-540219986
- 郵局:(700) 0041185-0784464 戶名: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動力小船駕駛訓練中心
3.匯款後,請記得將匯款憑證或匯款末5碼傳送至Line或email
4.收到款項後,將有專人確認報名完成,開課前3天,簡訊通知開課提醒事項
歡迎加入線上客服 的Line@,將有專人迅速為您服務!
準備資料
請先填寫報名表單,報名後一周內繳交課程費用,保留名額
開課當日繳交-身分證正反影本、照片一吋5張
費用
【報名費用】
高雄:22000
其他:25000
【優惠方案】
三人團報,享9折優惠價
**提醒您,每期招生滿十五人將如期開班,本招生單位保留更改開班日期之權利。
訓練單位
經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船訓中心通過審核結訓,參加考試成績合格者,由交通部核發證照。
課程內容
學科課程表 | ||
上課時程 | 09:00–12:00 | 13:00–16:00 |
第一天 | 海事法規 | 避碰規則 |
第二天 | 航海常識 (磁羅經) | 航海常識 (海圖圖例、導航標誌) |
第三天 | 小船構造與小船操船 | 航法與航儀 |
第四天 | 船機常識 (船機構造與原理) | 船機故障排除 (船機保養與維修) |
第五天 | 海上通訊與求生 (V.H.F 遇險信號) | 船舶滅火與急救 |
第六天 | 海洋氣象 | 繩結及學科模擬測驗 |
術科課程表 | |
上課時程 | 08:00–17:00 (僅需兩天,開課後安排) |
第一天 | 直線前進、轉彎、倒車 |
第二天 | 離岸、靠岸 |
第三天 | S 型 |
第四天 | 人員搜救 |
第五天 | 全程模擬 |
第六天 | 全程模擬及綜合測驗 |